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班集体的建设,充分发挥学生班集体在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校风和学风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海南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评选条件
(一)组织建设
1.班委会、团支部委员会组织健全,按规定程序经民主选举产生。学生干部符合任职条件,并按期进行改选。
2.学生干部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心为同学服务,以身作则,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日常管理
班务公开,民主管理,按时召开周会和班会,及时通报情况、传达信息;主动承担学校和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按时按量完成各项常规工作;日常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设立“班务日志”制度,日志记录认真详实,辅导员定期批阅;对突发事件和事故苗头,能早发现,早汇报,处理及时恰当。
(三)党团工作
积极开展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团组织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认真组织党团活动,积极参加党课、团课学习。“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工作有条不紊;学生党组织建设健全,党员组织生活质量较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较好。
(四)思想教育活动
树立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按学校和学院的计划,认真组织时事政策学习,开展班级主题教育(主题班会);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工作;班级成员自觉学法守法,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地进行自我调节,提高心理承受能力,做到自尊、自爱、自强、自立。
(五)学风建设
争创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思想稳定,学习态度端正,课堂纪律严明,考勤制度严格,认真上好每一堂课,上课出勤率不低于95%。
2.学习积极主动,有明确的晚自习安排,自习课出勤率高。
3.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作业收缴率高。
4.认真实施考试制度,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风端正,无考试作弊行为。
5.全班同学共同提高,携手并进,学习成绩及格率不低于95%。
6.班级成员不断提高实践和创新能力,结合专业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课外学术活动,内容丰富多彩,效果好。
(六)校园文化活动
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举办的校园文化活动,组织工作出色,成绩良好;举办学术讲座、知识竞赛、技能比赛、文娱活动等,形式新颖,内容健康,富有教育意义;班级成员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班级经常开展各种体育活动,并积极参加各种体育比赛,成绩良好。
(七)校园文明创建
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修身活动,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得力、常抓不懈,班级同学没有严重违反校园文明规定的行为。
(八)宿舍管理
模范遵守《海南大学住宿管理规定》,在学校、学院检查评比中成绩良好,没有严重违反宿舍管理的现象;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环境。
(九)创新工作
结合班级实际和专业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的工作,影响良好,并形成班级特色。
第二条 评选资格
(一)我校当年全日制普通本科非毕业自然班。
(二)凡是在本学年内有下列现象之一的班集体,不能评为先进班集体:
1.班级成员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参加非法组织,从事非法活动的。
2.班级成员有打架斗殴、酗酒赌博、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并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
3.不愿承担学校和学院布置的工作任务的。
4.在评比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第三条 评选时间和程序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时间与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工作同步进行。
(二)班级自评。学生班级对照评选内容和条件,实事求是地对班级工作进行估评。
(三)学院初评。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在班级自评的基础上,通过收集材料、听取汇报、调查核实等渠道,研究确定先进班集体的初步名单,并上报送学校。
(四)学校审批。学校学生评优奖励领导小组对上报的先进班集体的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向全校公示,接受师生监督,收集反馈意见,最后确定先进班集体的名单报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批准。
第四条 评选比例和奖励
(一)“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要实事求是,比例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不含已毕业离校的班级数)的15%。
(二)凡是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并发给一定的活动经费。
第五条 荣誉与奖励的撤销
发给先进班集体的活动经费只允许用于组织有意义的班集体活动。经费的使用,必须报班主任批准。如挪作他用或分给个人,一经发现,即追回全部经费,并取消该班已获得的荣誉称号,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主要责任人以警告以上的处分。
第六条 本细则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细则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www.haina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