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海南大学兼职辅导员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6-2017学年度兼职辅导员考核和优秀兼职辅导员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2017年度兼职辅导员考核 (一)考核对象:2016-2017年度兼职辅导员。 (二)考核对象填写《海南大学2016-2017学年度兼职辅导员考核表》(附件1),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三)考核对象应认真填写《考核表》中的各项内容,在“个人述职材料”一栏应具体生动、实事求是地介绍本人在任职期间的工作内容和表现;学院在“学院学生工作主管领导意见”一栏中,应简明扼要、如实对兼职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以及工作表现等做出评价。 (四)请各学院于6月8日下午16:30前将《考核表》及各类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107。 二、2016-2017年度优秀兼职辅导员评选 (一)评选名额:10名 (二)参评条件: 1、热爱学生工作,有较高的责任心与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大局意识和服务精神。 2、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 3、表现突出,有一定的工作业绩。 4、任职期满一年。 5、无违法违纪处分。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学生自荐学院筛选推荐、学校考核评定的办法来确定优秀兼职辅导员。 每学院推荐一名人选。请于6月8日下午16:30前将《2016-2017年度优秀兼职辅导员推荐表》报送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107。 (四)学校考核拟定 学校在学院上报的推荐人选中,通过答辩审核并综合平时表现,工作能力业绩情况评定最终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不少于三天)。 附件: 1、海南大学2016-2017学年度兼职辅导员考核表 2、海南大学2016-2017学年度优秀兼职辅导员推荐表
学生工作处(部)
二〇一七年六月四日
//www.hainanu.edu.cn海南大学2016-2017学年度兼职辅导员考核表
//www.hainanu.edu.cn海南大学2016-2017学年度优秀兼职辅导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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