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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工作处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希望助学计划”活动的通知
    2017年10月11日 00:33 xuegong 点击:

各学院:

为切实贯彻执行国家资助政策,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使他们在校安心学习、正常生活,助力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实现精准资助目标,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现决定开展“希望助学计划”活动。为使本计划顺利实施并收到预期效果,凡入选本计划的学生,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特殊困难资助金。

一、参加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参加学生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孤儿和重度残疾学生;

2.少数民族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3.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4.海南省东方市大田镇乐妹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定点扶贫村)。

(二)一般条件

1.学校认定的2017-2018学年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2.上学年度未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处分。

符合基本条件之一并同时满足一般条件的学生均可申报。

三、“希望助学计划”内容

(一)申报人提交一份800—1000字申报书(填写《海南大学2017-2018学年度‘希望助学计划’申报书》即可)。在“申报理由”一栏中,结合实际,制定一份符合自身的学习提升计划或社会实践计划或志愿服务计划等。

(二)计划入选者于下学期初提交一份1000字左右的活动总结。

四、资助金额:5000元/人。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

1.《海南大学2017-2018学年度‘希望助学计划’申报书》纸质版;(见附件1)

2.《海南大学2017-2018学年度‘希望助学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2)

3.特殊困难证明材料复印件(学生签字,学院盖章)。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①2017年10月20日前,由学院统一将本院学生材料申报报送学生工作处;②2018年春季开学第二个星期,由学院统一将本院学生的总结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③联系人邢静怡,联系电话:66263360,电子邮箱:xsczzgl@hainu.edu.cn。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努力做好特困学生的精准资助,使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得以申报。

(二)各学院要严格把关并按时报送材料,学生工作处将结合实际对申报人进行实地复核。

(三)学校对于通过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资助的,一经查实,将追回资助费用,并予以全校通报。

附件:1.《海南大学2017-2018学年度‘希望助学计划’申报书》

2.《海南大学2017-2018学年度‘希望助学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1:海南大学2017-2018学年度“希望助学计划”申报书

附件2:海南大学2017-2018学年度“希望助学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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