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琼教财〔2020〕74号)文件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财务处、学生工作部(就业部门、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定,洪鑫、刘想、徐健玮、陈婆娟、冯丽斯、潘家德、王舟婧、刘冰璇、罗喜、索玮嵘、唐华得、温国宇、程贺、陈有艺、王谢玉、陈贤、保行健、叶晶晶、丁甲一、田潇、洪峰、方朝22位同学申请海南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并报送海南省学校后勤与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部反映,材料可发送至邮箱。反映情况原则上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
联系人:厉老师 0898-66263360
电子邮箱:xsczzgl@hainanu.edu.cn
地址:海南大学思源学堂A203办公室
海南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