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办:
为了方便我校2008届毕业生就业转档,根据国家和海南省有关高校毕业生政策规定及精神,经学校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协商,2008届毕业生的档案将按报到证的地址转到生源地或用人单位,申请寄存档案的将转入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寄存的期限最长为两年,两年内免收保管费。具体详情请见附件一:《海南大学200 届毕业生档案寄存协议书》和附件二《海南大学200 届毕业生档案寄存申请表》。请各学院学工办老师及时通知本学院毕业生下载附件:一(一式三份)和附件:二,并填好相关内容,签名后交学院,再由学工办在6月15号前送交学生处档案室。
学生工作处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海南大学 届毕业生档案寄存协议书
附件二:档案寄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