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表彰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学习、工作、科研表现突出的研究生,根据海南大学研究生奖励文件精神,学校决定评选2022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照《海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文件执行。
二、名额分配
优秀研究生毕业生:不超过当年毕业研究生总数的30%,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标兵不超过当年毕业研究生总数5%。
三、评选程序及工作
1.评选中要充分体现科学、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把关,宁缺毋滥。
2.各培养单位应根据表彰文件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3.各培养单位在2022年6月10日前将《海南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需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学生工作部107室。
四、奖励办法
参照《海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附件2)文件执行。
附件:1.海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
2.海南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海南大学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
2022年6月2日